按察使是如何设立

时间:2024-02-27 16:41:25
按察使是如何设立

按察使是如何设立

众所周知,在古代时候因为官职的不同而出现很多特别的职位,比如按察使,它属于司法系统的一个官职,在古代是一个负责刑罚的官位,其拥有查巡、考核吏治和提刑按劾的权限。本文内容为大家讲解按察使是如何设立的,欢迎大家阅读。

  按察使是如何设立1

治从古至今,都是判断一个政府,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因素。古代帝王为了保证司法独立,发明了一种“三权分立”的地方管理制度,其中负责司法的最高长官就是按察使。

公元711年,唐睿宗置十道按察使,为常设官员。负责赴各道巡察、考核吏治,为各州刺史的上级,权力仅次于节度使,凡是有节度使的地方,都会设立按察使加以掣肘。1199年,按察使的职权有了一定的变化,大宋皇帝开始让按察使,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考核。

到了明代,地方上搞起了三权分立,按察使成为了,一省司法长官,与布政使、都指挥使分掌一省民政、司法、军事,合称三司。满清入关后,按察使职权范围不断变大,开始兼职分管邮驿,还多了一个臬台的别称。直到1912年,清朝灭亡,军阀混战,按察使这个官职才彻底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。

按察使官职演变

唐朝初年仿汉刺史制设立,职责是赴各道巡察、考核吏治 [1] 。唐睿宗景云二年(公元711年)分置十道按察使,成为常设官员。玄宗开元二十年(公元732年)改称采访使,乾元元年(公元758年)又改称观察处置使。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,权力仅次于节度使,凡有节度使之处亦兼带观察处置使衔。有先斩后奏的权利,所以实际上是各州刺史头上的“太上皇”。宋代转运使初亦兼领提刑,后乃别设提点刑狱,遂为后世按察使之前身,与唐代之观察使性质不同。金承安四年(1199年)改提刑使为按察使,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考核。元代改称肃政廉访使。明初复用原名,为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,主管一省的`司法,为一省司法长官,掌一省刑名按劾,与布政使、都指挥使分掌一省民政、司法、军事,合称三司,又设按察分司,分道巡察。明中叶后开始成为巡抚的属官。清代亦设按察使(通称臬台 [1] ),隶属于各省总督、巡抚,为正三品官。清末改称提法使,简称臬司。

  按察使是如何设立2

首先,按察使是古时候的一个负责刑法的职位。按察使最早是在唐朝时期设立的,当时唐朝时期仿照了汉代刺史制而设置了按察使,主要是管理一定范围的刑法事务,后来到了唐睿宗时期设置了十道按察使,使得按察使成为了常设的官员,并且权力在刺史之上,节度使之下。后来按察使曾多次更名,比如在唐玄宗时期被改名为采访使,在唐肃宗时期被称为观察处置使,到了元朝时期改名为肃政廉访使,到了明朝时候才重新复用原名。在宋朝时期曾设置兼任提刑的提点刑狱,虽然和唐朝时期的按察使性质不同,但却是后代按察使的前身。

然后,按察使拥有查巡、考核吏治和提刑按劾的权限。根据史料记载,按察使在古代最初是负责巡查和考核吏治,也就是在乡试和外官考察当中充当监考官和考察官,以及管辖省内的邮政驿递事务,保证官府公文能够顺畅传递。后来慢慢地也赋予了按察使提刑按劾的权限,比如在明朝时期按察使负责刑名,也就是负责管辖地区的刑名案件、管理犯人,如果有重大的案件发生,需要和负责民政的布政使共同处理并上报上级。此外按察使最主要的职责以及职权就是在秋后会审当中出任主稿官,换句话说按察使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一个省范围百姓的杀生大权。

最后,在历史上也出现过很多因按察使受贿而产生的冤案例子,所以按察使如果不遵守律例,那么这个省份的老百姓都会受到很大的灾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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